“江苏扬子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二次公示
“江苏扬子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江苏扬子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告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扬子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
项目地点:溧阳市上黄镇前中村288 号
项目总投资:10461.68万元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破袋机、抓斗起重机、定料给料机、除铁器、带式输送机、废气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置系统、破碎机等配套设备。采用江苏扬子水泥有限公司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溧阳市生活垃圾,规模为300吨/日,同时建设不少于7000立方米的垃圾贮存坑。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8846威尼斯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扬子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1362625026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8846威尼斯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金易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0519-85619956
e-mail:142852401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公众提出意见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vd1aa0sclkpnsycppouqa
提取码:3kph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 附件: 大小: 10mb
- 附件: 大小: 98kb